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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08:35:1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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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哈政办发[2005]7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日



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
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要求,为积极推进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我省省级和其他省市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市级财政资金拨付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通过该体系直接拨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有效管理监督。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限的前提下,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程序,使财政资金拨付的整个过程均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增强财政支出活动透明度。

  (二)资金高效运转。减少预算单位资金拨付环节,所有财政性资金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管理信息化。国库集中支付以完备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为支撑,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部门通过不同网络系统进行实时管理,数据共享,提高管理智能化和信息化程度。

  (四)分步推进实施。考虑当前,兼顾长远,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其构成及功能为:

  1.市财政局在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

  2.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

  3.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要求设立专户管理的资金或特殊专项资金收支活动。

  4.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5.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为市级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6.市财政局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有特殊专项用途资金的预算单位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特殊专项资金收支活动。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对市级预算单位原有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归并和撤销,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全部纳入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为实现新旧管理制度平稳过渡,在对市级预算单位原有账户进行清理期间,每个预算单位暂时保留一个基本账户,原有财政资金继续通过该账户办理,新的财政资金不再进入该账户,并逐步撤销该账户。

  (二)规范支出拨付方式和程序

  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按照不同的支出类型,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市财政局开具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适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统发的工资和离退休费用支出、政府集中采购支出及转移支出等。

  2.财政授权支付。经市财政局授权,预算单位在市财政局批准的用款计划和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凭证,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或支取现金。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支出主要包括未纳入财政统发的工资和离退休费用支出、分散采购支出及其他零星支出。

  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活动,依托银行间清算系统,由代理银行先行垫付资金,再通过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资金清算。

  四、配套措施

  (一)组建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市级财政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会计核算办法))和《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

  (三)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使所有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支出活动,建立在明晰的部门预算基础上。

  (四)建立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用于反映、管理和监督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各代理银行配套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银行信息系统,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清算业务的效率。

  (五)确定代理银行。充分利用现有银行网点,采用议标方式选择资金实力雄厚、运行安全、清算系统发达和网络系统健全的商业银行,作为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

  五、实施步骤

  2005年,完成市级第一批21个部门所属36个单位改革工作;2006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面;2007年,将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六、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史文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等4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4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承办具体工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代理银行及市级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实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时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改革氛围,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附件:第一批纳入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部门和单位名单
  [表格1:第一批纳入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部门和单位名单]



卫生部关于加强民工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民工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最近,我部陆续接到各地关于一些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违反《职业病防治法》,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损害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健康事件的报告。有关媒体对民工中毒或者患职业病后得不到及时诊治,有的企业主对中毒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不闻不问,甚至拒付诊疗费用等违法现象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福建仙游县外来农民工患职业病事件的通报》和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民工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特别是维护广大外来农民工的健康权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体现,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工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狠抓落实,做好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对本地区危害严重企业的整治和对大案要案的查处,以儆效尤。当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九部门文件精神,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形成综合整治合力。要结合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特点,确定整治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狠抓大案要案,并及时向社会通报,通过查处一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遏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凡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劳动者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必须及时送有关职业病诊断治疗单位进行诊断和治疗,体检和诊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不依法履行职业健康监护义务、不按照规定对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医学观察、诊断、鉴定、治疗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四、认真做好职业病患者的诊治工作。对于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尤其是外来农民工,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要简化手续,方便劳动者就诊,使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卫 生 部

二〇〇四年一月二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表彰1999-2001年全国烟叶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表彰1999-2001年全国烟叶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1999年以来,全国烟叶产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和“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烟叶生产指导方针,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烟草部门的努力下,烟叶种植面积得到有效控制,连续四年烟叶收购量控制在国家计划内,总体上实现了三年压缩2000万担烟叶库存的目标,提高烟叶质量、调整烟叶结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烟叶工作先进单位。

为了鼓励先进,发扬成绩,进一步促进烟叶生产全面走向良性发展,国家局决定对在1999-2001年烟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云南省曲靖市等11个先进市(州)和云南省陆良县等25个先进县(市)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按照国务院有关烟草生产的总体要求,继续做好今后的烟叶工作,为烟叶生产全面走向良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国家局号召全行业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总结经验,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优化结构”的烟叶工作重点,狠抓基础,狠抓规范,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烟叶生产产销平衡,稳定良性发展。

附件:

    烟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烟叶工作先进市(州):


  云南省曲靖市

  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省楚雄州

  贵州省遵义市

  贵州省黔西南州

  四川省凉山州

  重庆市黔江分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

  河南省洛阳市

  陕西省安康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烟叶工作先进县(市)



  云南省陆良县、宾川县、弥勒县、石林县、南涧县

  贵州省务川县、道真县、大方县

  四川省德昌县

  重庆市武龙县

  湖北省浏阳市、宣恩县

  湖南省浏阳市、龙山县

  广东省南雄市

  福建省武平县、宁化县、邵武市

  江西省石城县

  安徽省固镇县

  山东省诸城市

  河南省宜阳县

  陕西省洛南县

  黑龙江省宾县

  吉林省大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