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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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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的通知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安部关于印发《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民宗委(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安厅(局):
现发布《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宗教界与国外进行宗教文化学术交流,规范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提高聘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并参照《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宗教院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籍专业人员”,是指我国宗教院校按法定程序聘用的、承担讲学或教学任务的外籍人员。
第四条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纳入国家聘用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系统,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全国聘用外国专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本地区聘用外国专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国家宗教事务局是全国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本地区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聘用原则
第五条 根据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院校的任课教师主要从我国宗教团体及有关院校、研究机构聘用。
为了开展与国外宗教文化学术交流,丰富教学内容,宗教院校可以申请聘用外籍专业人员。
第六条 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遵循以我为主、适量聘用、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七条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以短期讲学为主。
短期讲学时间限半年以内,长期任教时间限一年以内。
第八条 宗教院校不得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担任院校的行政领导职务。
第三章 聘用资格的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宗教院校申请聘用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制三年以上并已正式开办四年以上;
(二)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专职、兼职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四)有保障外籍专业人员工作的基本条件及外事接待和安全保卫能力;
(五)有对外籍人员教学评估和鉴定制度。
第十条 在京的全国性宗教院校向国家宗教事务局提出聘用资格的申请。国家宗教事务局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签署意见后送国家外国专家局核发《资格认可证书》。
不在京的全国性宗教院校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委托其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受理其聘用资格的申请,并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 地方宗教院校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聘用资格的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会同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核查,签署意见后,由外事办公室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与国家宗教事务局对资格认可申请实行联合审批。对符合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条件的宗教院校,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签发《资格认可证书》。
第十二条 宗教院校在取得《资格认可证书》后方可开展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
对取得《资格认可证书》的宗教院校,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根据《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实行年检。年检通过后获国家外国专家局当年注册的《资格认可证书》的宗教院校可继续开展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
第四章 受聘人员的条件
第十三条 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各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和各宗教、各教派互相尊重的原则。
第十四条 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相当的学历并在某一宗教学术领域有较高造诣。
受聘从事一般语言教学的外籍专业人员,应受过语言教学的专门训练并具有一定的语言教学经验。
第五章 聘用人员的申报和审批
第十五条 宗教院校拟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人选须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
第十六条 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讲学应纳入年度计划报批。个别因特殊需要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须提前两个月专项报批。
第十七条 全国性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按以下程序申请和报批:
全国性宗教院校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下一学年度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年度计划,报全国性宗教团体。聘用计划应包括聘用人数、教授课程、课时安排和在华工作期限等内容,并说明拟聘人员的个人情况及所属机构情况。
全国性宗教团体对全国性宗教院校的聘用计划提出意见,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审批。
第十八条 地方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按以下程序申请和报批:
地方宗教院校须提前六个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提出下一学年度的聘用计划,包括聘用人数、教授课程、课时安排和在华工作期限等内容,并说明拟聘人员的个人情况及所属机构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对宗教院校的聘用计划提出意见后,报院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时将聘用计划抄送全国性宗教团体。
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宗教院校的聘用计划进行审核,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报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三个月内批复。批复期间,全国性宗教团体可就地方宗教院校的聘用计划提出意见。
第十九条 经批准受聘长期任教的外籍专业人员须凭国家宗教事务局签发的《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聘用单位的邀请函及其他有效证件向我驻外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机关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经批准短期讲学的可凭国家宗教事务局签发的《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短期讲学任务通知书》、聘用单位的邀请函及其他有效证件申请办理访问(F)签证。
未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持职业(Z)或访问(F)签证以外签证的外籍人员,不得在我国宗教院校讲学。
第二十条 宗教院校或者宗教团体邀请外籍人员到宗教院校开办讲座,时间在两天以内且课时总量不超过六课时的,可由邀请单位按外事活动的规定报批。
第六章 外籍专业人员教学工作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讲学须签订讲学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宗教院校应配备中方教师协助外籍专业人员开展讲学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宗教院校应对外籍专业人员的讲学内容及使用的教材进行审定。外籍专业人员的授课内容必须符合我国宗教院校教学大纲的要求,并按教学计划进行。
第二十四条 宗教院校应建立对外籍专业人员的听课制度,对其讲学效果定期检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
第二十五条 外籍专业人员必须遵守宗教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外籍人员,宗教院校应及时劝阻,坚持不改的应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地方宗教院校解聘外籍专业人员,由宗教院校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全国性宗教院校解聘外籍专业人员经全国性宗教团体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
被解聘的外籍专业人员由国家宗教事务局通报各有关单位予以停聘,同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由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资格,并令其出境。
第二十六条 外籍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与其聘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持旅游、探亲或留学等签证在我国宗教院校讲学的外籍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外籍专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对其提出警告或予以停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地方宗教院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给予警告处罚,并将处罚决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备案;情节严重的,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及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提出建议,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给予吊销《资格认可证书》的处罚。全国性宗教院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宗教事务局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给予吊销《资格认可证书》的处罚。
(一)无《资格认可证书》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
(二)持未获得当年年检注册的《资格认可证书》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
(三)聘用持旅游、探亲或留学等签证的外籍人员讲学的。
宗教院校聘用持旅游、探亲或留学等签证的外籍人员讲学的,公安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宗教院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外籍专业人员管理不善造成聘用工作混乱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可给予暂停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工作的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不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宗教院校,如需聘用外籍专业人员,须按有关规定补办院校设置的审批手续。获批准后,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具有聘用资格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宗教学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讲授宗教专业课程,仍按原有管理系统申请、报批。主管部门除执行原有的管理法规外,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聘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专业人员讲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短期讲学任务通知书》,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令第11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11年4月7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刘士合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8号)要求,我市对2010年5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一清理,决定《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等32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2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菏泽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26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应当继续执行。拟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关部门应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令〔2003〕第3号)的要求,尽快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报修订意见或建议。废止或未列入继续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应当立即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凡未向社会公布的,5月1日前由本级政府、本部门自行公布,并要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29件)
     2.拟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
     3.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60件)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29件)


序号〖〗发 文 号〖〗文 件 名 称
1〖〗市政府令〔2010〕第6号〖〗菏泽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
2〖〗市政府令〔2008〕第1号〖〗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3〖〗市政府令〔2008〕第2号〖〗菏泽市城市引黄供水管理办法
4〖〗市政府令〔2008〕第3号〖〗菏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5〖〗市政府令〔2008〕第4号〖〗菏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试行办法
6〖〗市政府令〔2008〕第5号〖〗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7〖〗市政府令〔2007〕第6号〖〗菏泽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8〖〗市政府令〔2007〕第7号〖〗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
9〖〗市政府令〔2007〕第9号〖〗菏泽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菏泽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10〖〗市政府令〔2007〕第11号〖〗菏泽市物业管理办法
11〖〗市政府令〔2006〕第1号〖〗菏泽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12〖〗市政府令〔2006〕第2号〖〗菏泽市农村治安协管员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13〖〗市政府令〔2006〕第4号〖〗菏泽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14〖〗市政府令〔2006〕第5号〖〗菏泽市国有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
15〖〗市政府令〔2006〕第5号〖〗菏泽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6〖〗市政府令〔2006〕第5号〖〗菏泽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17〖〗市政府令〔2005〕第1号〖〗菏泽市搬迁压煤建筑物暂行办法
18〖〗市政府令〔2005〕第2号〖〗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19〖〗市政府令〔2005〕第3号〖〗菏泽市教育督导实施办法
20〖〗市政府令〔2005〕第4号〖〗菏泽市行政奖励表彰办法
21〖〗市政府令〔2005〕第5号〖〗菏泽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22〖〗市政府令〔2005〕第6号〖〗菏泽市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暂行办法
23〖〗市政府令〔2005〕第7号〖〗菏泽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24〖〗市政府令〔2005〕第8号〖〗菏泽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25〖〗市政府令〔2005〕第9号〖〗菏泽市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6〖〗市政府令〔2005〕第12号〖〗菏泽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
27〖〗市政府令〔2005〕第13号〖〗菏泽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28〖〗市政府令〔2004〕第1号〖〗菏泽市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9〖〗市政府令〔2004〕第3号〖〗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0〖〗市政府令〔2004〕第3号〖〗菏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办法
31〖〗市政府令〔2004〕第4号〖〗菏泽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暂行办法
32〖〗市政府令〔2004〕第5号〖〗菏泽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33〖〗市政府令〔2003〕第1号〖〗菏泽市地名管理办法
34〖〗市政府令〔2003〕第3号〖〗菏泽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35〖〗市政府令〔2003〕第4号〖〗菏泽市财政集中收付管理办法
36〖〗市政府令〔2003〕第4号〖〗菏泽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37〖〗市政府令〔2003〕第4号〖〗菏泽市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办法
38〖〗市政府令〔2003〕第4号〖〗菏泽市市级部门综合预算实施办法
39〖〗市政府令〔2003〕第6号〖〗菏泽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40〖〗市政府令〔2003〕第7号〖〗菏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41〖〗市政府令〔2003〕第8号〖〗菏泽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规定
42〖〗市政府令〔2003〕第10号〖〗菏泽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
43〖〗市政府令〔2003〕第12号〖〗菏泽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44〖〗市政府令〔2001〕第1号〖〗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第一批)
45〖〗市政府令〔2001〕第2号〖〗菏泽市招标投标办法
46〖〗市政府令〔2001〕第3号〖〗菏泽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47〖〗市政府令〔2001〕第4号〖〗菏泽市黄河河道管理办法
48〖〗市政府令〔2001〕第6号〖〗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第二批)
49〖〗市政府令〔2001〕第7号〖〗菏泽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50〖〗市政府令〔2001〕第9号〖〗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51〖〗市政府令〔2001〕第10号〖〗菏泽市国有土地租金征收办法
52〖〗市政府令〔2001〕第11号〖〗菏泽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
53〖〗菏政发〔2010〕9号〖〗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程有关收费减免项目的通知
54〖〗菏政发〔2010〕11号〖〗菏泽市地表水源地保护办法
55〖〗菏政发〔2010〕12号〖〗菏泽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
56〖〗菏政发〔2009〕11号〖〗菏泽市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57〖〗菏政发〔2009〕14号〖〗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58〖〗菏政发〔2009〕30号〖〗菏泽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59〖〗菏政发〔2009〕3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意见
60〖〗菏政发〔20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61〖〗菏政发〔2008〕5号〖〗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62〖〗菏政发〔2008〕11号〖〗关于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试行意见
63〖〗菏政发〔2008〕17号〖〗关于开展纳税权益规范执法环境的通知
64〖〗菏政发〔2008〕18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65〖〗菏政发〔2008〕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66〖〗菏政发〔2007〕14号〖〗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意见
67〖〗菏政发〔2007〕15号〖〗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
68〖〗菏政发〔2007〕17号〖〗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69〖〗菏政发〔2007〕18号〖〗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提前发放奖励扶助资金的意见
70〖〗菏政发〔2007〕20号〖〗关于做好市区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工作的意见
71〖〗菏政发〔2007〕24号〖〗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72〖〗菏政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
73〖〗菏政发〔2007〕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74〖〗菏政发〔2007〕30号〖〗关于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
75〖〗菏政发〔2007〕32号〖〗关于进一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76〖〗菏政发〔2006〕5号〖〗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77〖〗菏政发〔2006〕14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
78〖〗菏政发〔2006〕15号〖〗关于加强用地计划管理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的意见
79〖〗菏政发〔2006〕19号〖〗鼓励60户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奖励暂行办法
80〖〗菏政发〔2006〕21号〖〗关于全市村村通自来水的实施意见
81〖〗菏政发〔2006〕22号〖〗关于大力发展林下规模养殖的实施意见
82〖〗菏政发〔2006〕24号〖〗关于加强全市社会求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83〖〗菏政发〔2006〕27号〖〗关于下达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通知
84〖〗菏政发〔2006〕29号〖〗菏泽市义务兵家庭优待办法
85〖〗菏政发〔2006〕40号〖〗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86〖〗菏政发〔2006〕4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87〖〗菏政发〔2006〕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
88〖〗菏政发〔2006〕48号〖〗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
89〖〗菏政发〔2006〕52号〖〗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90〖〗菏政发〔2006〕53号〖〗关于加快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91〖〗菏政发〔2006〕5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壤耕作质量的实施意见
92〖〗菏政发〔2005〕3号〖〗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93〖〗菏政发〔2005〕1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通知
94〖〗菏政发〔2005〕20号〖〗关于加强全市水污染企业治理的通知
95〖〗菏政发〔2005〕26号〖〗关于明确煤炭资源综合开发有关税收分享办法的通知
96〖〗菏政发〔2004〕1号〖〗关于加快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的意见
97〖〗菏政发〔2004〕7号〖〗关于城建用电附加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98〖〗菏政发〔2004〕14号〖〗关于切实做好黄河滩区移民迁建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99〖〗菏政发〔2004〕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土地信访工作的通知
100〖〗菏政发〔2004〕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意见
101〖〗菏政发〔2004〕28号〖〗关于重新公布市级行政处罚主体的公告
102〖〗菏政发〔2004〕29号〖〗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和改变部分行政审批管理方式的通知
103〖〗菏政发〔2004〕30号〖〗关于公布2003年底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104〖〗菏政发〔2004〕35号〖〗关于加强菏泽城区城市综合开发管理的意见
105〖〗菏政发〔2004〕41号〖〗关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
106〖〗菏政字〔2003〕2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居(村)民自建自用房屋建设管理的通知
107〖〗菏政发〔200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108〖〗菏政发〔2003〕15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109〖〗菏政发〔2003〕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110〖〗菏政发〔2003〕24号〖〗关于煤田开发的意见
111〖〗菏政发〔2003〕27〖〗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112〖〗菏政发〔2003〕35号〖〗菏泽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113〖〗菏政发〔2003〕37号〖〗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
114〖〗菏政发〔2003〕40号〖〗关于菏泽城区环境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115〖〗菏政发〔2003〕42号〖〗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
116〖〗菏政发〔2003〕43号〖〗关于鼓励和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通知
117〖〗菏政发〔2003〕44〖〗关于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BH〗
118〖〗菏政发〔2003〕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119〖〗菏政发〔2003〕54号〖〗关于加强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120〖〗菏政发〔2003〕57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121〖〗菏政发〔2002〕6号〖〗关于认真做好基础教育工作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的通知
122〖〗菏政发〔2002〕22号〖〗关于加快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和质量认证的通知
123〖〗菏政发〔2002〕23号〖〗菏泽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
124〖〗菏政发〔2002〕25号〖〗关于实行市区城市管理分级负责制的意见
125〖〗菏政发〔2002〕32号〖〗菏泽市市区公共汽车管理办法
126〖〗菏政发〔2002〕34号〖〗菏泽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
127〖〗菏政发〔2002〕39号〖〗菏泽市旅游管理办法
128〖〗菏政发〔2002〕41号〖〗关于创建文化大市的意见
129〖〗菏政发〔2002〕46号〖〗关于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130〖〗菏政发〔2001〕30号〖〗菏泽市实行政府统一征地办法
131〖〗菏政发〔2001〕31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115号令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
132〖〗菏政发〔2001〕37号〖〗关于加强干线公路两侧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133〖〗菏政发〔2001〕39〖〗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第120号令做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134〖〗菏政发〔2001〕40号〖〗关于全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
135〖〗菏政发〔2001〕47号〖〗批转市畜牧局关于加强全市动物检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36〖〗菏政发〔2001〕63号〖〗菏泽市防洪管理办法
137〖〗菏政发〔2001〕66号〖〗关于严格控制零星用地建设的规定
138〖〗菏政发〔2001〕71号〖〗关于加强计划生育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
139〖〗菏行发〔2000〕18号〖〗关于在全区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决定
140〖〗菏行发〔2000〕34号〖〗菏泽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41〖〗菏行发〔1999〕23号〖〗菏泽地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142〖〗菏行发〔1999〕24号〖〗菏泽地区住房资金使用审批办法
143〖〗菏行发〔1999〕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144〖〗菏行发〔1999〕39号〖〗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意见
145〖〗菏行发〔1999〕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票款分离工作的通知
146〖〗菏行发〔1998〕9号〖〗菏泽地区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
147〖〗菏行发〔1998〕15号〖〗关于印发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148〖〗菏行发〔1998〕62号〖〗菏泽地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149〖〗菏行发〔1997〕44号〖〗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150〖〗菏行发〔1996〕55号〖〗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151〖〗菏行发〔1995〕30号〖〗菏泽地区住房资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152〖〗菏行发〔1993〕46号〖〗关于实行开放城市补贴、工作岗位补贴的通知
153〖〗菏行发〔1990〕42号〖〗关于颁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通知
154〖〗菏政办发〔2010〕14号〖〗关于鼓励煤炭企业加快发展的奖励暂行办法
155〖〗菏政办发〔2010〕31号〖〗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施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156〖〗菏政办发〔2010〕34号〖〗关于调整民用建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157〖〗菏政办发〔2010〕43号〖〗关于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158〖〗菏政办发〔2010〕46号〖〗关于治理整顿菏泽城区客运三轮车市场的通知
159〖〗菏政办发〔2010〕48号〖〗菏泽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160〖〗菏政办发〔2009〕4号〖〗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161〖〗菏政办发〔2009〕5号〖〗菏泽市使用管理山东省扩大内需重点建设项目调控基金暂行办法
162〖〗菏政办发〔2009〕11号〖〗关于对农村部分双女绝育户发放一次性节育补助金的通知
163〖〗菏政办发〔2009〕13号〖〗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
164〖〗菏政办发〔2009〕14号〖〗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65〖〗菏政办发〔2009〕20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66〖〗菏政办发〔2009〕22号〖〗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促进会展消费的通知
167〖〗菏政办发〔2009〕24号〖〗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
168〖〗菏政办发〔2009〕25号〖〗关于加快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通知
169〖〗菏政办发〔2009〕35号〖〗菏泽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试行办法
170〖〗菏政办发〔2009〕39号〖〗关于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171〖〗菏政办发〔2009〕40号〖〗菏泽市服务业四大载体考核办法
172〖〗菏政办发〔2009〕41号〖〗关于建立菏泽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173〖〗菏政办发〔2009〕43号〖〗菏泽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
174〖〗菏政办发〔2009〕49号〖〗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175〖〗菏政办发〔2009〕52号〖〗转发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176〖〗菏政办发〔2009〕55号〖〗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177〖〗菏政办发〔2009〕56号〖〗菏泽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规定
178〖〗菏政办发〔2009〕58号〖〗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9〕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
179〖〗菏政办发〔2009〕62号〖〗转发市发改委等3部门关于加强粮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180〖〗菏政办发〔2009〕64号〖〗菏泽市煤炭综合开发企业财政收入征收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181〖〗菏政办发〔2009〕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182〖〗菏政办发〔2009〕68号〖〗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83〖〗菏政办发〔2009〕70号〖〗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实行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
184〖〗菏政办发〔2009〕72号〖〗菏泽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185〖〗菏政办发〔2009〕73号〖〗菏泽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
186〖〗菏政办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
187〖〗菏政办发〔2009〕78号〖〗关于调整我市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资金缴纳标准的通知
188〖〗菏政办发〔2009〕79号〖〗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9〕8号文件精神加快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189〖〗菏政办发〔2009〕83号〖〗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90〖〗菏政办发〔2008〕14号〖〗关于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煤炭生产行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91〖〗菏政办发〔2008〕21号〖〗关于理顺煤炭经营管理职能的通知
192〖〗菏政办发〔2008〕22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的通知
193〖〗菏政办发〔2008〕27号〖〗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194〖〗菏政办发〔2008〕28号〖〗菏泽市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95〖〗菏政办发〔2008〕29号〖〗关于建立加强和规范新开工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196〖〗菏政办发〔2008〕33号〖〗菏泽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197〖〗菏政办发〔2008〕36号〖〗关于推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
198〖〗菏政办发〔2008〕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199〖〗菏政办发〔2008〕41号〖〗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通知
200〖〗菏政办发〔2008〕42号〖〗关于促进保险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菏政办发〔2008〕44号〖〗关于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菏政办发〔2008〕4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3〖〗菏政办发〔2008〕47号〖〗关于加强人民防空重点乡镇人防工作的通知
204〖〗菏政办发〔2008〕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通知
205〖〗菏政办发〔2008〕54号〖〗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
206〖〗菏政办发〔2008〕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的通知
207〖〗菏政办发〔2008〕67号〖〗关于对住房公积金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调整的通知
208〖〗菏政办发〔2008〕71号〖〗菏泽市专利产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209〖〗菏政办发〔2007〕1号〖〗菏泽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菏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
210〖〗菏政办发〔2007〕2号〖〗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211〖〗菏政办发〔2007〕3号〖〗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12〖〗菏政办发〔2007〕21号〖〗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
213〖〗菏政办发〔2007〕22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214〖〗菏政办发〔2007〕27号〖〗转发市水利局等部门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15〖〗菏政办发〔2007〕32号〖〗菏泽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216〖〗菏政办发〔2007〕33号〖〗关于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
217〖〗菏政办发〔2007〕37号〖〗菏泽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
218〖〗菏政办发〔2007〕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219〖〗菏政办发〔2007〕42号〖〗关于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意见
220〖〗菏政办发〔2007〕46号〖〗关于抓紧推进化解乡镇债务工作的通知
221〖〗菏政办发〔2007〕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费征管工作的通知
222〖〗菏政办发〔2007〕49号〖〗关于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223〖〗菏政办发〔2007〕52号〖〗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224〖〗菏政办发〔2007〕57号〖〗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
225〖〗菏政办发〔2007〕60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26〖〗菏政办发〔2007〕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27〖〗菏政办发〔2007〕65号〖〗关于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228〖〗菏政办发〔2007〕77号〖〗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意见的通知
229〖〗菏政办发〔2007〕78号〖〗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意见
230〖〗菏政办发〔2007〕83号〖〗关于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
231〖〗菏政办发〔2007〕91号〖〗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的通知
232〖〗菏政办发〔2007〕92号〖〗关于免除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的通知
233〖〗菏政办发〔2007〕94号〖〗关于增加原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待遇的通知
234〖〗菏政办发〔2007〕101号〖〗菏泽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办制度暂行规定
235〖〗菏政办发〔2007〕1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236〖〗菏政办发〔2007〕109号〖〗关于对部分行业开征超标准耗能加价费的通知
237〖〗菏政办发〔2007〕113号〖〗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
238〖〗菏政办发〔2007〕115号〖〗菏泽市市级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239〖〗菏政办发〔2007〕116号〖〗菏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暂行办法
240〖〗菏政办发〔2006〕27号〖〗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
241〖〗菏政办发〔2006〕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
242〖〗菏政办发〔2006〕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意见
243〖〗菏政办发〔2006〕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244〖〗菏政办发〔2006〕80号〖〗关于调整原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245〖〗菏政办发〔2006〕8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
246〖〗菏政办发〔2006〕104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试行)
247〖〗菏政办发〔2006〕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248〖〗菏政办发〔2006〕127号〖〗菏泽市行政辖区跨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249〖〗菏政办发〔2006〕14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50〖〗菏政办发〔2005〕3号〖〗关于做好菏泽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251〖〗菏政办发〔2005〕7号〖〗关于印发《菏泽市“碧水工程”计划》的通知
252〖〗菏政办发〔2005〕54号〖〗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253〖〗菏政办发〔2005〕57号〖〗关于认真贯彻《统计法》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的通知
254〖〗菏政办发〔2005〕63号〖〗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加强全市放射物管理的通知
255〖〗菏政办发〔2005〕65号〖〗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治理向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的意见的通知
256〖〗菏政办发〔2005〕69号〖〗转发市民政局、公安局关于设置楼门牌的意见的通知
257〖〗菏政办发〔2005〕92号〖〗关于加强教育经费投入管理的意见
258〖〗菏政办发〔2005〕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的通知
259〖〗菏政办发〔2005〕99号〖〗菏泽城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260〖〗菏政办发〔2005〕116号〖〗转发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61〖〗菏政办发〔2005〕118号〖〗菏泽市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考核办法
262〖〗菏政办发〔2005〕122号〖〗关于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处置意见
263〖〗菏政办发〔2005〕123号〖〗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64〖〗菏政办发〔2005〕124号〖〗菏泽市市区冬季除运冰雪规定
265〖〗菏政办发〔2005〕126号〖〗菏泽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266〖〗菏政办发〔2004〕16号〖〗关于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通知
267〖〗菏政办发〔2004〕21号〖〗菏泽计划生育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268〖〗菏政办发〔2004〕29号〖〗县区街道办事处防空袭方案制定办法
269〖〗菏政办发〔2004〕30号〖〗关于加快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的意见
270〖〗菏政办发〔2004〕42号〖〗菏泽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
271〖〗菏政办发〔2004〕54号〖〗菏泽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272〖〗菏政办发〔2004〕61号〖〗关于加强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紧急通知
273〖〗菏政办发〔2004〕80号〖〗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274〖〗菏政办发〔2004〕89号〖〗菏泽市政府部门行政效能考核评议暂行办法
275〖〗菏政办发〔2004〕92号〖〗转发市计生委财政局《关于对农村部分家庭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76〖〗菏政办发〔2004〕101号〖〗转发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277〖〗菏政办发〔2004〕115号〖〗关于乡镇财政收支统一实行报账制管理的通知
278〖〗菏政办发〔2004〕128号〖〗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79〖〗菏政办发〔2004〕132号〖〗关于清收财政扶持资金和其他财政欠款的通知
280〖〗菏政办发〔2003〕18号〖〗关于在全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
281〖〗菏政办发〔2003〕28〖〗关于公布第二批入驻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单位及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282〖〗菏政办发〔2003〕55号〖〗转发市农机局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办明电〔2003〕35号通知精神做好我市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意见的通知
283〖〗菏政办发〔2003〕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房产测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84〖〗菏政办发〔2003〕66号〖〗转发市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农业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285〖〗菏政办发〔2003〕76号〖〗关于做好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286〖〗菏政办发〔2003〕87号〖〗关于深入贯彻《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监管的通知
287〖〗菏政办发〔2003〕114号〖〗关于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务公开的通知
288〖〗菏政办发〔2003〕115号〖〗关于印发《菏泽市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89〖〗菏政办发〔2003〕1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90〖〗菏政办发〔2003〕123号〖〗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3〕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
291〖〗菏政办发〔2003〕133号〖〗关于做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工作的通知
292〖〗菏政办发〔2003〕152号〖〗关于实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293〖〗菏政办发〔2003〕175号〖〗印发《菏泽市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94〖〗菏政办发〔2003〕176号〖〗转发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95〖〗菏政办发〔2003〕177号〖〗关于在菏泽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分批分期关停小锅炉的通知
296〖〗菏政办发〔2003〕178号〖〗关于严禁“十五(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通知
297〖〗菏政办发〔2003〕183号〖〗转发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关于搞好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98〖〗菏政办发〔2003〕186号〖〗转发市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意见的通知
299〖〗菏政办发〔2003〕188号〖〗关于对经济适用房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301〖〗菏政办发〔2003〕199号〖〗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02〖〗菏政办发〔2002〕1号〖〗转发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对原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303〖〗菏政办发〔2002〕39号〖〗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304〖〗菏政办发〔2002〕80号〖〗转发市人防办关于组建菏泽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意见的通知
305〖〗菏政办发〔2002〕81号〖〗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的意见的通知
306〖〗菏政办发〔2002〕93〖〗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办法
307〖〗菏政办发〔2002〕98〖〗关于停止执行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
308〖〗菏政办发〔2002〕1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
309〖〗菏政办发〔2002〕105〖〗关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关审批业务办理问题的通知
310〖〗菏政办发〔2002〕113号〖〗关于贯彻省政府第135号令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311〖〗菏政办发〔2002〕122号〖〗关于对菏泽市城区部分地名实施有偿使用的意见
312〖〗菏政办发〔2002〕145号〖〗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
313〖〗菏政办发〔2001〕18号〖〗转发市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施统一保险的意见的通知
314〖〗菏政办发〔2001〕21号〖〗关于做好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的通知
315〖〗菏政办发〔2001〕78号〖〗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加强农药管理的通知316〖〗菏政办发〔2001〕83〖〗菏泽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
317〖〗菏政办发〔2001〕84〖〗菏泽市行政执法投诉查处试行办法
318〖〗菏政办发〔2001〕98号〖〗转发市财政局等四单位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宗印刷实施定点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319〖〗菏政办发〔2001〕103号〖〗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意见
320〖〗菏政办发〔2001〕116号〖〗关于落实向农村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的通知
320〖〗菏政办发〔2000〕1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委托金融部门代发工资的通知
322〖〗菏行办发〔2000〕9号〖〗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的通知
323〖〗菏行办发〔2000〕62号〖〗菏泽地区会计委派制实施办法
324〖〗菏行办发〔1999〕30号〖〗转发地区财政局、地区监察局关于对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量控制、单独列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25〖〗菏行办发〔1999〕44号〖〗关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326〖〗菏行办发〔1998〕11号〖〗关于贯彻《菏泽地区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27〖〗菏行办发〔1998〕27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328〖〗菏行办发〔1998〕28号〖〗关于职工住房标准和计算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329〖〗菏行办发〔1996〕53号〖〗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财税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拟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件)

序号〖〗发 文 号〖〗文 件 名 称〖〗
1〖〗市政府令〔2007〕第8号〖〗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市政府令〔2007〕第10号〖〗菏泽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3〖〗市政府令〔2006〕第3号〖〗菏泽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4〖〗市政府令〔2006〕第5号〖〗菏泽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5〖〗市政府令〔2005〕第10号〖〗菏泽市货物搬运、装卸、理货管理办法
6〖〗市政府令〔2003〕第2号〖〗菏泽市公共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7〖〗市政府令〔2003〕第5号〖〗菏泽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8〖〗市政府令〔2001〕第5号〖〗菏泽市档案管理规定
9〖〗菏行发〔2000〕8号〖〗菏泽地区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10〖〗菏行发〔2000〕13号〖〗关于印发《地区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菏行发〔1999〕11号〖〗菏泽地区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12〖〗菏行发〔1999〕38号〖〗菏泽地区灌区管理办法
13〖〗菏行发(1998)18号〖〗菏泽地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4〖〗菏行发〔1998〕59号〖〗关于严格规范行政事业费开支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15〖〗菏行发〔1997〕52号〖〗关于搞好小城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16〖〗菏行发〔1996〕37号〖〗菏泽地区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实施办法
17〖〗菏行发〔1995〕9号〖〗菏泽地区出租旅游车客运管理办法
18〖〗菏政办发〔2007〕90号〖〗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通知
19〖〗菏政办发〔2003〕160号〖〗转发市公路局关于加强汽车养路费及通行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20〖〗菏行办发〔1998〕65号〖〗关于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3: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60件)

序号〖〗发 文 号〖〗文 件 名 称〖〗
1〖〗市政府令〔2006〕第4号〖〗菏泽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2〖〗市政府令〔2005〕第11号〖〗菏泽市物业管理办法
3〖〗市政府令〔2004〕第2号〖〗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4〖〗市政府令〔2003〕第9号〖〗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5〖〗市政府令〔2003〕第11号〖〗菏泽市社区就业工作细则
6〖〗市政府令〔2001〕第8号〖〗菏泽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7〖〗菏政发〔200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8〖〗菏政发〔200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
9〖〗菏政发〔2006〕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0〖〗菏政发〔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1〖〗菏政发〔2003〕2号〖〗关于对乱检查(查车)乱收费(罚款)乱装卸实行有奖举报的暂行规定
12〖〗菏政发〔2003〕13号〖〗菏泽市实施〈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13〖〗菏政发〔2003〕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见
14〖〗菏政发〔2003〕26号〖〗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审批的通知
15〖〗菏政发〔2003〕31号〖〗关于依法清收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及附加尾欠的通知
16〖〗菏政发〔2003〕32号〖〗关于加强市区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管理的通知
17〖〗菏政发〔2003〕34号〖〗关于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处理意见
18〖〗菏政发(2003)38号〖〗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搞好地方税源控管工作的通知
19〖〗菏政发〔2003〕39号〖〗关于做好技术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
20〖〗菏政发〔2003〕41号〖〗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园区用地的处理意见
21〖〗菏政发〔2003〕45号〖〗关于菏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22〖〗菏政发〔2003〕58号〖〗菏泽市城市规划区土地收益管理办法
23〖〗菏政发〔2003〕59号〖〗关于菏关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
24〖〗菏政发〔2003〕61号〖〗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
25〖〗菏政发〔2002〕8号〖〗关于妥善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通知
26〖〗菏政发〔2002〕9号〖〗菏泽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
27〖〗菏政发〔2002〕12号〖〗关于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的意见
28〖〗菏政发〔2002〕14号〖〗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29〖〗菏政发〔20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的通知
30〖〗菏政发〔2002〕38号〖〗关于加强粮棉收购资金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通知
31〖〗菏政发〔2002〕43号〖〗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32〖〗菏政发〔2002〕44号〖〗关于印发《菏泽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的通知
33〖〗菏政发〔2002〕45号〖〗菏泽市人才柔性流动若干规定
34〖〗菏政发〔2002〕51号〖〗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02﹞73号文件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35〖〗菏政发〔2001〕15号〖〗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计税面积核实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36〖〗菏政发〔2001〕18号〖〗菏泽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37〖〗菏政发〔2001〕23号〖〗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38〖〗菏政发〔2001〕48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
39〖〗菏政发〔2001〕50号〖〗关于全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意见
40〖〗菏政发〔2001〕53号〖〗关于下达“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41〖〗菏政发〔2001〕58号〖〗关于废止有关减免税文件条款的通知
42〖〗菏政发〔2001〕65号〖〗菏泽市水处理工程建设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
43〖〗菏政发〔2001〕70号〖〗关于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44〖〗菏政发〔2001〕72号〖〗关于对山东省圣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理意见
45〖〗菏行发〔2000〕20号〖〗批转地区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对我区医学教育机构进行调整的报告的通知
46〖〗菏行发〔2000〕25〖〗关于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的通知
47〖〗菏行发〔2000〕26号〖〗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8〖〗菏行发〔2000〕29号〖〗菏泽地区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
49〖〗菏行发〔2000〕30号〖〗关于实施“3210“工程加快畜牧产业化发展进程的通知
50〖〗菏行发〔2000〕31号〖〗菏泽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51〖〗菏行发〔2000〕32号〖〗菏泽地区建设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52〖〗菏行发〔2000〕36号〖〗关于加快我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的通知
53〖〗菏行发〔2000〕38号〖〗菏泽地区农村集体农用土地流转暂行办法
54〖〗菏行发〔1999〕2号〖〗关于转变作风廉洁勤政的意见的通知
55〖〗菏行发〔1999〕8号〖〗关于加快交通事业发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56〖〗菏行发〔1999〕9号〖〗批转地区粮食局关于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报告的通知
57〖〗菏行发〔1999〕1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优待农村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58〖〗菏行发〔1999〕13号〖〗菏泽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
59〖〗菏行发〔1999〕29号〖〗菏泽地区平时征兵准备工作实施办法
60〖〗菏行发〔1999〕30号〖〗关于对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督查追究制度的决定
61〖〗菏行发〔1999〕32号〖〗菏泽地区统计管理办法
62〖〗菏行发〔1999〕35号〖〗菏泽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63〖〗菏行发〔1999〕36号〖〗关于对全区重点企业进行调整的通知
64〖〗菏行发〔1999〕42号〖〗菏泽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办法
65〖〗菏行发〔1999〕45号〖〗关于印发《菏泽地区殡葬工作规划》的通知
66〖〗菏行发〔1999〕46号〖〗关于优化金融环境密切银企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67〖〗菏行发〔1998〕4号〖〗菏泽地区实施(信访条例)办法
68〖〗菏行发〔1998〕5号〖〗关于深化流通改革促进扭亏增盈的意见的通知
69〖〗菏行发〔1998〕6号〖〗关于加快建立重点项目库意见的通知
70〖〗菏行发〔1998〕8号〖〗关于加快全区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71〖〗菏行发〔1998〕12号〖〗批转地区人事局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72〖〗菏行发〔1998〕16号〖〗菏泽地区取消福利分房实行新房新制度暂行办法
73〖〗菏行发〔1998〕19号〖〗菏泽地区收费管理办法
74〖〗菏行发〔1998〕22号〖〗菏泽地区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75〖〗菏行发〔1998〕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
76〖〗菏行发〔1998〕34号〖〗菏泽地区劳动鉴定暂行办法
77〖〗菏行发〔1998〕35号〖〗关于加快发展我区旅游业的决定
78〖〗菏行发〔1998〕36号〖〗菏泽地区测绘管理办法
79〖〗菏行发〔1998〕41号〖〗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80〖〗菏行发〔1998〕42号〖〗关于加快市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81〖〗菏行发〔1998〕47号〖〗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82〖〗菏行发〔1998〕48号〖〗菏泽地区货物搬运、装卸、理货管理办法
83〖〗菏行发〔1998〕52号〖〗关于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加强流引产和接生管理的通知
84〖〗菏行发〔1998〕56号〖〗关于公布取消第二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85〖〗菏行发〔1997〕3号〖〗关于加强蔬菜运销工作的通知
86〖〗菏行发〔1997〕13号〖〗关于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决定
87〖〗菏行发〔1997〕17号〖〗关于加强重特大火灾扑救工作的通知
88〖〗菏行发〔1997〕30号〖〗菏泽地区国家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89〖〗菏行发〔1997〕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的通知
90〖〗菏行发〔1997〕43号〖〗征兵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
91〖〗菏行发〔1997〕45号〖〗关于印发《菏泽地区实施〈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92〖〗菏行发〔1997〕46号〖〗菏泽地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
93〖〗菏行发〔1997〕48号〖〗关于切实保障教师工资按时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94〖〗菏行发〔1997〕49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95〖〗菏行发〔1996〕2号〖〗关于印发菏泽地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96〖〗菏行发〔1996〕15号〖〗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办法》意见的通知
97〖〗菏行发〔1996〕18号〖〗菏泽地区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办法
98〖〗菏行发〔1996〕28号〖〗菏泽地区车辆维修配件销售行业管理办法
99〖〗菏行发〔1996〕36号〖〗菏泽地区公证规定
100〖〗菏行发〔1996〕45号〖〗关于勘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01〖〗菏行发〔1996〕4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学法制度的通知
102〖〗菏行发〔1996〕57号〖〗菏泽地区建设工程预结算中介咨询机构资质管理办法
103〖〗菏行发〔1996〕66号〖〗批转地区黄河河务局关于部分滩区安居工程建设规划违反黄河管理有关规定的报告的通知
104〖〗菏行发〔1995〕14号〖〗关于农业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承包意见的通知
105〖〗菏行发〔1995〕2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106〖〗菏行发〔1995〕30号〖〗菏泽地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
107〖〗菏行发〔1995〕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训练工作的通知
108〖〗菏行发〔1995〕40号〖〗关于强化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109〖〗菏行发〔1994〕2号〖〗关于大力发展农业八大支柱产业意见的通知
110〖〗菏行发〔1994〕5号〖〗菏泽地区托幼工作管理规定
111〖〗菏行发〔199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工作的通知
112〖〗菏行发〔1994〕9号〖〗批转地区邮电局关于加强全区农村通信事业发展的报告的通知
113〖〗菏行发〔1994〕15号〖〗关于加强农民负担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114〖〗菏行发〔1994〕18号〖〗关于贯彻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115〖〗菏行发〔1994〕37号〖〗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116〖〗菏行发〔1994〕40号〖〗菏泽地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办法
117〖〗菏行发〔1994〕45号〖〗关于在城乡基本建设保护、生产建设和开发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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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劳
社部发[2002]22号),推动金保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
联网,现将《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赵宏

电话:(010)84222730

电子邮件:zhaohong@molss.gov.cn

劳动保障部信息中心 李永亮

电话:(010)84201275

电子邮件:liyongliang@molss.gov.cn

二○○三年二月十日


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

为了提高养老保险决策、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快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建设,根据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劳社部
发〔2002〕22号)要求,现对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
意见:

一、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建设总体目标

在进一步完善城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用两年时间,基本建立
起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实现市—省—中央三级联网构架,具备业务经办、
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决策支持等功能。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网初期,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实
现网上数据传输、信息采集,支持宏观分析与决策。

二、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建设进度总体安排

1.2003年初,拟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方案,做
好前期准备工作。

2.2003年上半年,劳动保障部与辽宁省试联网。下半年,选择部分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
完成市级建设,进行省市和部省联网,年底形成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的雏
形。

其他地区应至少选择3—5个城市,完善城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做好养
老保险数据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省市联网试点。已实行省级养老保
险基金调剂的地区,要有三分之一的城市在2003年内实现省市联网。

3.2004年底,劳动保障部与绝大多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基
本建立起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

三、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技术设计思路

1.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采用城市—省级—中央三级构架,分别建立数
据中心。城市、省级养老保险数据库要覆盖整个辖区内全部参保单位与个人
的数据。

2.从安全、效率角度考虑,城市、省级数据中心应分别设立三个工作区
及相关数据库,即分别为生产区(养老保险业务数据)、交换区(交换与共
享数据)和决策区(宏观分析数据)。

3.初步设计交换区存储数据主要包括,宏观决策用交换库、异地领取养
老金人员数据库、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数据库、基金管理数据库和公
共服务数据库。以下主要针对宏观决策分析设计数据传输流程。

4.养老保险数据传输流程主要分三步(见附件1)

第一步,在市级数据中心建立包含全辖区的集中式业务资源数据库,暂
时不能实现全市联网的区县要将业务数据按月备份到市级的数据库中。市级
业务资源库经过综合和筛选,过滤掉过程性数据,形成市级交换资源库。市
级交换资源库是对业务资源库中结果性数据的备份,同时支持市级数据分析,
支持社区和社会公众查询,支持与市级其他部门的横向数据交换。

第二步,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本级业务资源库数据(省级经办业务产
生的数据)经过综合和筛选,过滤掉过程性数据,将结果性数据与各市级数
据中心上报的交换资源库数据合并,形成省级交换资源库,存放于省级数据
中心。省级交换资源库是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市级交换资源库的备
份,同时支持省级数据分析,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之间的信息
交换和异地经办业务,支持与省级其他部门的横向数据交换。

第三步,劳动保障部将各省级数据中心上报的交换资源库、统计库数据
合并,形成中央交换资源库、统计库,存放于中央数据中心,以此进行宏观
决策和预测分析。中央数据中心在建网初期先存放省级数据中心上报的基本
项目宏观分析汇总数据,逐步扩展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领取养老
金和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内容的业务交换数据。随着网络等条件的
改善,最终建成包含全国所有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信息的数据库。

5.全国统一设立城市、省级和中央交换资源库的项目和数据库表结构。
建网初期,先设立宏观分析基本项目和库表结构(见附件2、3)。跨省(自
治区、直辖市)异地领取养老金人员和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交换数
据库的基本项目和库表结构另行布置。

四、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和业务规范工作

1.2003年上半年,劳动保障部完成中央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筹建工作,具备
与各地联网的基本条件。

各地要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方案,加紧实施城市网络建设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级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的建设,尽快建立广域网络。2003年与劳动保
障部实现联网的地区,应于2003年8月底前,基本建立起省(自治区、直辖市)
级数据中心,并逐步进行省市间、部省间联网。

2.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必须使用统一的联网标准和应用软件。我部将
统一组织开发全国联网应用软件并免费提供各地使用。

3.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按照《社会保险管理信
息系统指标体系—业务部分(LB101—2000)》,健全养老保险业务资源库,
逐步统一指标体系和数据库结构(包括库名、指标、代码、数据长度等)。
同时要根据附件2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宏观分析和附件3养老保险信息
系统全国联网基本项目数据库结构,下大力气、扎扎实实地做好数据整理工
作,对数据进行认真核对,基本项目不全的,要抓紧补齐补记,并做到全部
记实。2003年底,各地健全养老保险基本项目和记实数据的总人数要达到70%
以上。

4.要逐步统一和规范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各项操作环节。

5.要积极督促地级城市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立集中式资源
数据库,使其涵盖全市(含各区、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金管理等信息,
实现经办业务全程信息化。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网络终端延伸到街道
社区的经办窗口,提供相关服务。

6.2003年底,要力争消除手工操作,经办业务要全面应用计算机系统管
理。

五、配套措施

1.要在做好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
出本地区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实施计划。同时,要明确分工,确定网络建
设主要实施单位和负责人,并于2003年3月底前,将实施计划分别上报我部
信息中心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要多方筹集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信息系统建设立
项,争取地方同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和其他部门的帮助。

3.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养老保险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凡
已列为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基本项目的数据,应如实采集、上报,不得瞒
报、修改。

4.从 2003年4月份起,我部将建立全国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建设进度情况
月调度制度,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导,以掌握各地联网工作进
展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003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专项检
查,着重检查养老保险基础工作规范情况、数据库指标体系的落实情况、基
本项目建立健全和数据记实情况等。

5.要注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养工作。从2003年开始,
我部将分批对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对各级业务部门主管人员
分批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培训。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信息技术人员的
引进和培养工作。

各地在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工作中,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工作建议
和存在的问题。

附件:1.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数据传输流程图

2.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宏观分析设计及基本项目

3.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基本项目数据库结构
http://www.molss.gov.cn:8080/trsweb_gov/document?RecordNo=167&ColumnName=%CD%BC%B1%ED&MultiNo=0&channelid=40543&randno=0.8047910033728547&type=bin